離婚手續辦理指南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新人步入婚姻殿堂,但部分夫妻最終走向離婚。下面為大家介紹離婚需要辦理的手續。
一、協議離婚
- 協商共識:夫妻雙方先進行充分協商,就子女撫養權、財產分配等關鍵問題達成一定共識。
- 申請登記:填寫好離婚協議書,準備好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前往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離婚。
- 接受審查:接受婚姻登記機關對相關材料和情況的審查。
- 領取證件:若在撫養權、財產分配等問題上達成共識,婚姻登記機關會予以當場登記,宣讀離婚宣言,讓雙方領取離婚證。
二、判決離婚
如果夫妻一方單方面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雙方雖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教育及醫療費等問題上未能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
結論: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判決離婚兩種方式,每種方式都有其特定的辦理流程和要求。
參考來源:媽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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