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各區臺灣籍學生入學申請指南
本文匯總了福田區、南山區、羅湖區和寶安區臺灣籍學生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的相關要求,旨在為家長提供清晰的入學申請指引。
福田區入學申請要求
福田區對臺灣籍學生的入學申請有以下具體要求:
- 父母及兒童的居住身份證明:
- 申請兒童需提供戶籍謄本原件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父母一方需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必要時需提供親子關系證明。
- 福田區住址住房證明材料:
- 由深圳市規劃和國土部門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房地產權證書或有效購房合同。
- 現居住地街道辦房屋租賃管理所登記備案的住宅用途《深圳市房地產租賃合同》和《房屋租賃憑證》,需為整套房屋租賃合同,報名前已登記備案且有效期為一年以上。
- 軍產房、合作建房、集資房或其他住房的有效證明文件。
- 區臺辦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
南山區入學申請要求
南山區臺灣籍學生入學申請需滿足以下條件:
- 填寫《南山區2013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并附區臺辦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和《臺灣子女就讀申請表》(一式兩份)。
- 提供戶籍謄本和臺胞證。
- 住房證明:
- 購房戶需提供父母在學區內的有效《房產證》或銀行抵押房產證復印件(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房產證的,需提供《購房合同》及首期款收據或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
- 租房戶需提供街道辦房屋租賃管理所出具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及《房屋租賃管理費》發票(2013年1月1日后辦理的租賃憑證無需提交管理費發票)。
- 如居住在單位宿舍,還需提供單位宿舍的房產證或備案的租賃合同,以及父母或監護人與單位的工作關系證明。
羅湖區入學申請要求
羅湖區臺灣籍學生入學需準備以下材料:
- 區臺辦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和區教育局批準的《臺灣學生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表》。
- 申請學生及其父母或監護人的身份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的有效住房證明,包括《房產證》、購房合同及付款憑證,或街道辦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有效的租賃合同。
- 《羅湖區2013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網上預申請結束后由學校統一打印,驗核材料時領取)。
寶安區入學申請要求
寶安區臺灣籍學生入學的申請材料如下:
- 區臺辦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和區教育局批準的《臺灣學生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表》。
- 申請學生及其父母或監護人的身份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的有效住房材料。
總結
深圳市各區對臺灣籍學生的入學申請均有明確要求,家長需根據所在區的具體規定準備相關材料,以確保順利完成申請。
參考來源
- 深圳市教育局官方網站:http://www.szeb.edu.cn
- 廣東省臺灣事務辦公室:http://www.gdtb.gov.cn
*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治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