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嬰兒及收養子女戶口辦理指南
一、新生嬰兒落戶辦理
新生嬰兒的戶口登記可以選擇隨父或隨母,具體流程和要求如下:
所需材料
- 出生醫學證明
- 父母及戶主的戶口簿、身份證
- 父母婚姻關系證明
- 計生部門出具的落戶通知書(查驗)
- 辦理戶口登記申請書
辦理流程
直接前往派出所辦理,工作人員會核驗材料并完成登記。
辦理時限
隨到隨辦,無需預約。
收費標準
戶口簿工本費為9元。
二、居民抱養(收養)子女落戶辦理
持有本市合法收養證的居民,可為收養子女辦理落戶手續。以下為具體要求和流程:
收養條件
- 收養人無子女
- 具備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 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 年滿30周歲
- 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差應當在40周歲以上(親屬過繼或繼子女改為養子女的情況除外)
所需材料
- 收養證
- 收養人戶口簿、身份證
- 收養人婚姻狀況證明
- 落戶地戶主戶口簿
- 辦理戶口登記申請書
辦理流程
直接前往派出所辦理,工作人員會核驗材料并完成登記。
辦理時限
隨到隨辦,無需預約。
收費標準
戶口簿工本費為9元。
結論
新生嬰兒和收養子女戶口辦理流程簡便,只需準備齊全相關材料,即可快速完成登記。
參考來源
*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治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