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是一種常見的孕期代謝性疾病,通常發生在妊娠中晚期。它不僅會對孕媽媽的健康造成威脅,還可能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因此,及時識別和管理妊娠期糖尿病至關重要。
妊娠期糖尿病的篩查通常安排在妊娠24周至28周之間,這是因為此階段是胰島素抵抗逐漸加重的時期。通過篩查,可以早期發現異常血糖水平,及時采取干預措施,確保母嬰健康。
以下是妊娠期糖尿病的主要篩查與診斷方法:
尿糖陽性并不一定意味著妊娠期糖尿病,因為妊娠期生理性糖尿也可能導致尿糖陽性。若出現尿糖陽性,應進一步進行空腹血糖檢查或糖篩查試驗。
空腹血糖是初步判斷糖代謝異常的重要指標。如果兩次或兩次以上空腹血糖值≥5.8mmol/L,可以診斷為糖尿病。
在妊娠24~28周,建議進行糖篩查試驗。具體操作是將50g葡萄糖粉溶于200ml水中,于5分鐘內服用完畢,隨后1小時后測量血糖。如果血糖值≥7.8mmol/L,則為糖篩查陽性,需進一步檢查空腹血糖或進行葡萄糖耐量試驗。
我國推薦使用75g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具體步驟如下:
正常血糖上限值為:
| 時間點 | 血糖上限值(mmol/L) |
|---|---|
| 空腹 | 5.6 |
| 服糖后1小時 | 10.3 |
| 服糖后2小時 | 8.6 |
| 服糖后3小時 | 6.7 |
若有兩項或兩項以上達到或超過正常值,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若僅有一項超標,則診斷為糖耐量異常。
妊娠期糖尿病的管理需要綜合措施,包括飲食控制、適量運動、血糖監測和必要時藥物治療。孕媽媽應積極配合醫生制定個性化的管理方案。
妊娠期糖尿病的早期篩查和科學管理可以有效降低母嬰并發癥風險,確保孕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