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GDM)是指在懷孕期間首次發現或發生的糖代謝異常問題。其診斷和管理對母嬰健康至關重要。為了規范診斷標準,中國的醫院普遍采用衛生部制定的行業標準,結合國際糖尿病聯盟(IDF)和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相關建議。
對于空腹血糖正常的孕婦,建議在懷孕24~28周進行75克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該測試通過監測空腹及服糖后1小時和2小時的血糖水平來判斷糖代謝情況。
如果上述三項中任意一項達到或超過限定值,即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糖篩查實驗通常采用50克葡萄糖負荷試驗。一小時后血糖水平的參考值如下:
糖耐量試驗的目的是評估人體對葡萄糖的耐受能力。試驗過程包括服用75克葡萄糖溶液后,監測血糖水平的變化:
糖耐量減低雖然通常無明顯不適癥狀,但可能是糖尿病的前兆,需引起足夠重視。
妊娠期糖尿病若未得到有效管理,可能導致胎兒過大、早產、妊娠高血壓等并發癥。因此,早期篩查和干預對降低母嬰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和管理需要嚴格遵循規范的篩查和試驗流程,及時發現和處理糖代謝異常問題,以保障母嬰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