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的相關規定,夫妻在計劃生育第二胎之前,需先辦理二胎準生證,確保符合政策要求后方可懷孕。這一流程旨在規范生育行為,保障家庭和社會的和諧發展。
申請人需前往女方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領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請、審批表》,如實填寫表格中的所有欄目,并貼上一張女方的一寸免冠照片。填寫完成后,需將申請表送交夫妻雙方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送至戶籍所在地的村或居民委員會)進行核實并蓋章。
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前往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的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機構進行審查: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收到申請材料后,將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核實,并確認是否需要張榜公示。核實無誤后,需將申請材料報送至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縣級部門將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對于夫妻雙方均為農民的情況,經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同意,可由鄉(鎮)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機構直接審批并發放準生證。
若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辦理二胎準生證時需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為更全面了解相關政策,可參考以下專題內容:
辦理二胎準生證是計劃生育政策的重要環節,申請人需嚴格按照流程操作,并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以確保順利通過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