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區二胎準生證辦理指南
隨著二胎政策的放開,越來越多的家庭希望生育二胎,為家中的大寶增添一個伴侶。在正式迎接二胎寶寶之前,除了做好備孕準備,還需要辦理二胎準生證(即再生育服務證)。以下內容將以深圳為例,為大家詳細介紹二胎準生證的辦理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項。
辦理流程
- 申請人需前往社區工作站領取《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請表》,一式四份。
- 申請人填寫完《申請表》后,分別提交至男方和女方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工作站;如有工作單位,應先由單位簽署意見后,再提交至雙方戶籍地的社區工作站。
- 社區工作站在收到申請材料后,于3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材料送至戶籍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審批。若男女雙方戶籍地不一致,需先將申請表交至非發證方戶籍地街道簽署意見。
- 街道計生工作機構收到申請表后,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 若符合生育政策,簽署同意意見。
- 若不符合生育政策,發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通知書》。在此之前,需先發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聽證告知書》;如需聽證,則發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聽證通知書》。
- 社區工作站在收到街道審批意見后,將批準再生育的夫妻名單張榜公示15日。若公示期內無異議,社區工作站將結果送交街道,街道在《計劃生育服務證》上完成生育登記手續并退還申請人。
所需材料
辦理二胎準生證時,申請人需準備以下材料:
基本材料
- 夫妻雙方身份證
- 婚姻狀況證明(如結婚證)
- 全家戶口本
- 計劃生育服務證
- 獨生子女證明材料:
- 父母雙方為深圳戶籍的,需提供申請人個人人事檔案證明。
- 如無個人檔案,需提供獨生子女父母戶籍地證明。
- 父母一方或雙方為非深圳戶籍的,需提供獨生子女父母戶籍地證明。
特殊情況需額外提供的材料
- 若獨生子女父母死亡,需提供死亡證明。
- 若獨生子女父母一方或雙方為境外居民,需提供境外身份證明及婚姻生育情況的律師公證或使領館證明。
- 若為收養關系,需提供《收養證》。
- 若兄弟姐妹死亡,需提供死亡證明;若已婚或已育,需提供原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注意事項
1. 辦理過程中,需確保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避免因材料問題導致審批延誤。
2. 公示期間需密切關注社區工作站的公告,確保及時處理可能出現的異議。
3. 若遇特殊情況(如需聽證),建議提前咨詢相關部門了解具體流程。
總結
辦理二胎準生證是合法生育二胎的重要前置條件,申請人需嚴格按照流程準備材料并提交申請。通過合理規劃和充分準備,可有效縮短辦理時間,順利完成審批。
參考資料
*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治療為準。